声明人:胡克玉
我是97年得法的,2000年10月和2004年7~8月份先后两次非法被抓、关押,在此期间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保证书”,有一些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特此声明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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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