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贤
我在邪恶迫害期间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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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