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收山
我在99年7.20以来,在邪恶的歪曲事实的宣传下,由于不明真象,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声明作废。 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