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冉孟菊
在99年7月20日后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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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