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彩玲、李同欣
99年7.20邪恶迫害期间,我们曾交过大法书籍和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