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碧萍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签字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、正念正行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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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