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德来
在派出所的逼迫下,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签名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信师父,更加精進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