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贤芝、张丽艳
我们在2000年,曾经向邪恶写过的“保证书”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