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美玲
以前在邪恶残酷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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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