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保忠
本人自99年7.20.以后写过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声明作废。坚信大法,一修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04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