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天源、涛涛、王蕾
当时签反对大法的布条不是我自愿的,因为学校老师说什么我们就要做什么。如果要让我从新选择我是不会签的,现在我声明所签的名字作废。告诉人们法轮功遭受迫害的事实,支持修炼法轮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