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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桂珍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99年7月22日到省委上访,由于当时自己学法时间短,法理不是太明白,所以在被送回当地政府时,轻言附和“不炼了”。特此声明:上述的所附和说“不炼了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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