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静法
1999年7月20日后在邪恶来家干扰中、在警务区、派出所、看守所、劳教所、国安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我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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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