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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霞 我是97年开始炼功的,通过修炼,我的身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99年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怕心,违心的写下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并按了手印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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