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琴、冯桂福
别人用我们的名字写的“保证书”及家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我们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