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梅华
我1999年写的 “保证书”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3/158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