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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孔宪金、罗长爱 我于1998年4月份得法,1999年7.20后,派出所把我们找去签字,由于对法认识不清,悟性差,就写了“保证书”,说“不炼了”,下半年又找我们,又写了一次,之后一年多时间没炼功。在此严正声明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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