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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苟在明、侯瑞华 2001年邪恶抄家,拿走全部大法书籍,在公安局被吊铐一天一夜,过后送往劳教所非法关押一月,在这期间,邪恶要我写过“悔过书”,按过手印,签过字,说过错话,发过誓言,声明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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