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玉珍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不久,街道办事处找我在“保证书”签字,因为学法不深,心性很差,就签字了,觉得很惭愧,现声明作废。紧跟师尊把大法学到底,做好当前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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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