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楮福华
在邪党邪灵迫害大法以来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,我会用实际行动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时时用宇宙大法来衡量自己、修正自己,站在法的基点上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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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