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艳
以前我自己向邪恶“保证”过什么及亲属签过的所谓“保证书”全都是被迫的,特此宣布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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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