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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慧萍 在99年7月20日后的一天,户籍警到我家,说中央下令不许炼法轮功,他写了一个东西,叫我签字,我当时不知所措,为了保护家里的大法书,用常人的方式随和了,签了字。特此声明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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