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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慧萍

    在99年7月20日后的一天,户籍警到我家,说中央下令不许炼法轮功,他写了一个东西,叫我签字,我当时不知所措,为了保护家里的大法书,用常人的方式随和了,签了字。特此声明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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