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逢根
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路上加倍弥补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