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洪彬
我在高压下,曾经违心的在它们打印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不动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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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