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军霞
在邪恶迫害下,自己及家人代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真修弟子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