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甘功玉
我在狱中受邪恶迫害时,在保外就医的情况下,被迫写了“三书”,以及家人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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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