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菊仙
我曾经在“保证”上签的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我只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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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