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百芬
邪恶逼迫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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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