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素华、李文元、李广、李霞、黄东旭、张宇、孙凤兰、孔祥云
在邪恶的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8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