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兰欣
在牢里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作废。声明:强制洗脑作废。以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