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淑珍、刘玉芝
从99年7.20以来,所有签字一律作废!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