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建美
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当时的签字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