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健新(常人)
我在上学时在学校组织的诬陷法轮功的签名上我违心的签了名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弥补过失,坚决抵制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