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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蕾

    2000年進京证实大法,办好住宿手续后,服务员突然拿出一张写有“法轮功是××组织”的纸要我代表签字,由于学法不深,人心太重,我知道不能签,签了一个假名。抱着侥幸的心理想:那不是我。事后,心里感到很难受,觉得做错了。退房的时候,为了安全,我叫其他同修先走等我,我向服务员索要我的签字,并告诉她我就是炼法轮功的,我不该欺骗他们,没做到“真善忍”。我不能签这个名,把我的签名毁掉。当时服务员很紧张,说找不到了。另一个好心的服务员悄悄说:你们快走吧,小心她打电话报告。一时起了怕心,不想久留,心想反正我已经向他们说清楚了。到了约定地点,接到报告后的警察赶来了。由于学法不深,在警察的询问下,说出了那两名同修,警察把我带上警车,然后就等着,看到两名同修过来了,警察问我是不是她们,我也默认了,连累了两名本可以走脱的同修。同年冬天,我的亲属在发真象资料的时候被恶人举报,被带到了派出所,让我送棉被去,警察让他交出大法书,我的亲属由于怕心说出了藏书的地点,警察让我带路去拿大法书。由于正念不足,我一直没有暴露我是大法弟子,带着警察交出了两大包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。这件事让我心里很难受。我没有做到护法,没有尽到一个大法弟子的职责。还有一次清晨我去贴标语,天蒙蒙亮,我贴好一张标语转身一看,一辆警车就在我对面的马路上,很近。我当时起了怕心,没有用正念对待,一念之差我转身撕下了标语,坐在车上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个怕心的问题,是犯了罪:因为只有坏人才会撕大法标语,而我是大法弟子啊!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名字作废。所做的笔录、按的手印、掌印作废。丈夫在接我出去时,如果他为我向邪恶承诺过什么一并作废。在修炼的路上,我做过的错事,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按照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坚定的走下去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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