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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周德云(女儿代笔母亲签名)

    我是1998年得法的,今年60岁。我心中一直都充满了得法后的幸福和坚定。在2002年10月,我和老伴、两个女儿(都是大法弟子)一起去发真象资料,被人电话举报,当时老伴和两个女儿被恶警推進警车送到派出所,后又回来找我,我绝不服从邪恶的命令和安排,大喊警察欺负老太太,就是不上警车,在师尊的慈悲加持下,我走小路步行十里回家。事后邪恶几次到我家中,让我签名,我回答不会写字,它们就让我孙子(九岁)代笔,孙子替我签了名字(姜周氏),并强行让我按上手印。在此严正声明 :我对邪恶所签(孙子代签)、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从今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徒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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