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朱凤英 我今年47岁,是1998年10月修炼法轮功的。在2000年秋的一天,我和本村的一个同修一起到一位同修家去送真象资料,不料恶人举报,被恶警抓去,送進了县拘留所。我一直不配合邪恶,他们拿我也没办法,到了第28天,610恶警吓唬我丈夫,说要把我非法判刑,当时叫我丈夫交5000元就放人。我丈夫没有给那么多,后来才给了1500元。他们释放我时,在释放书上让我签字,我不会签,他们就抓着我的手,硬叫我按了手印。现在声明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走入正法修炼中,坚修大法到底,永不再给大法抹黑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