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明
过去无论向哪个部门所写过的违背大法的“言论、悔过书、决裂书、保证书”,以及口头的所谓“承诺”,全部作废!在今后的日子里,真正体现出一个大法中的生命的堂堂正正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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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 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