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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娟 在我的修炼道路上,没有在法上严格要求自己,遇事用人心对待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:2000年、2001年在两个派出所两次按了手印、签了字,当时虽然没说“不修不炼”及违背师父的话,还觉得自己很坚实,其实实质上已经在承认了邪恶的安排与存在了。我声明这二次按的手印、签的字,宣布彻底作废!今后加倍努力,洗刷污点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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