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顺娟
2001年所说过的“不炼”的话、签的字和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以实际行动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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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