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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郎明珍 我是97年得法的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交了一部份大法书,又写了“不炼了”。还有一次,签了名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说、所做、所写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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