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彦琴 我于1997年得法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在洗脑班上被迫写过“悔过书”。现在认识到这是向邪恶妥协,犯下了大罪,对不住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