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引官
2000年元月,在邪恶的非法迫害下,曾向恶警写过一张“不到外面去炼功的保证书”。现在认识到这是我修炼中的一个污点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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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