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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崔淑芳 对于公安部门对我多次的非法抄家(抄走大法书籍、讲法录音带、炼功带、音乐带等),非法巨额罚款及采取的所谓“法律措施”等,我是决不承认的!对于单位对我的处罚,我也是决不承认的! 为窒息邪恶、证实大法,在此严正声明: 以前写过的一切所谓保证、认识及相关签字、手印等全部作废(包括家属亲朋单位代写的)! 今后一定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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