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明玉
我97年12月有幸得法的。99年7.20邪恶造谣诬陷大法、破坏大法后,自己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下决心要更加清醒和理智的对待修炼,坚定跟随师父,在神的路上正念正行,走向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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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