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屈明凤
我97年12月有幸得法的。99年7.20邪恶造谣诬陷大法,破坏大法后,自己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自己要清醒和理智的对待修炼,决心跟随师父,在神的路上正念正行,走向圆满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