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子芹
7.20大法被非法迫害后,我服从了大队村支书和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强迫,我违心的写下了“不上访,不串联,不参加集体活动,不外出的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我将堂堂正正的修炼法轮大法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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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