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风芸
我在99年高压迫害下,曾违心的写下所谓“保证书”,被迫按过手印。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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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