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令
2001年我因修炼法轮功被当地派出所无辜非法关押,让家人给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不管任何人给写的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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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