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凡玲
自从99年7月20日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,所有为我担保签字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亲人所说所做的一切,作废。我要全盘否定旧势力的迫害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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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