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玉娣
以前几次我在看守所、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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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6/101213.html